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后,立即通知在附近执勤的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,15时30分许,一辆水泥槽罐车(挂车号牌为粤BQK**挂号牌)途经顺凯大厦路段,于是执勤民警将该车拦停,示意驾驶员接受检查,同时,交警派员到群众所指的汽修厂查实是否存在另一辆同号牌半挂倒车。
当执勤人员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其驾驶证、车辆行驶证、车辆保险等相关证件时,该车驾驶员支支吾吾,不想拿出车辆的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接受检查,于是执勤人员将该车暂扣。与此同时,前往汽修厂的执勤人员确认有一辆同号牌的半挂倒车正在维修。当事驾驶员在事实面前也当场承认因为原号牌车辆正在维修,为减少因维修耽误收益,其所驾驶的水泥槽罐车的半挂倒车是套用了公司同号牌的半挂倒车。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根据“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”的交通条例,依法对驾驶员作出记12分,罚款5000元人民币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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